关于公布第四十批符合对欧出口双边监控纺织品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的通知
近日,审核小组接到不少企业反映,个别单位(中国贸促会委托的北京东方孚德文化发展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编辑部等)的推广人员借用输欧监控纺织品审核小组的名义,向获得2008年度输欧纺织品资质的企业以推销企业信息为由,要求企业交纳一定的费用,并慌称不交费用企业不能办理出口许可证,在企业中已经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为此,审核小组特作如下声明:
凡审核小组审核公布名单中的企业,2008年度均可向欧盟出口8个类别的监控纺织品,无需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交纳任何费用。请各有关纺织品出口经营企业密切关注审核小组发布的相关通告,不要轻信其他单位或组织的言论。
联系电话:010-67739327、67739208、67739316、67739212、67739209;
传真:010-67719297、67719255
地址:北京朝阳区潘家园南里12号楼7层服装部
邮编:100021
附件1:第四十批符合对欧盟出口监控纺织品资质标准的企业名单.xls
附件2: 企业资格申请表.xls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08年6月30日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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