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布08年中国输美设限类别纺织品超配额数量的处理办法
通告提醒各相关方面,根据中美政府05年签订的协议,判断是否需要配额是以货物发运日期为准,而非抵达日期。2009年1月1日之前从中国出运的协议产品都需要相应的电子签证数据传输(ELVIS)。
根据该通告,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CITA有权永久不予放行,或者在事后有条件地分阶段放行,具体放行办法参照2005年超运部分的处理办法,即:
◆对于超运部分,中美协议到期后一个月之内不予放行,即2009年2月1日以后分批限量放行。
◆从2009年2月1日开始,每月放行总数量为2008年协议数量的5%。其后每月放行数量均为协议总量的5%,直到超运数量全部进关为止。
上一篇:入境羊毛检疫证书验证管理亟待加强
下一篇:传纺织出口退税获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