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内断帮“不退不换”无道理

  孩子买回2100元高价运动鞋,穿了半个月修了两次,最后鞋帮断了不能再修。家长拿着发票找商家,商家指着发票上自行标注的章印说:特价鞋不退不换。消费者找到消协,消协认为商家自定的规矩不合理,经调解退款2000元。

  11月9日,20岁的学生小郝来到东大直街上的“酷鞋衣帮”服装鞋帽店,这是他经常光顾的小店,里面有很多最新款式的运动鞋,他和很多同学都是这里的回头客。很快小郝看中了一款“乔丹18”运动鞋,一问价,老板说:“2100元。”小郝没犹豫,用攒下的生活费痛快地买了一双。可买得痛快,穿得不痛快,不到一周,鞋的侧帮就开胶了。小郝妈妈找出发票去找商家,商家同意修鞋。鞋粘好后5天,又开胶了,小郝妈妈又找商家修理。再次粘好后的鞋,穿了10天后,不但再次开胶,连鞋帮都断了。小郝妈妈认为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可是商家指着发票上的章印说:“这上面标了,特价鞋不退不换。”

  小郝妈妈与商家理论无果,12月9日,她找到南岗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调解员拿过购物发票看到,这张发票正面,一个章印上标注着“特价鞋不退不换”,翻过发票,后面却印着黑龙江省鞋类产品的“三包”规定,并注明在“三包”期内,断底、断帮、面料断面、皮面脱层,或鞋面出现五分之一以上泛硝、掉漆、掉色等问题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在“三包”期内经过两次修理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的,销售者应按消费者意见负责更换或退货。消协人士认为,发票上的章印,是商家自行印制标注的,与黑龙江省鞋类“三包”规定相矛盾,是不合理的。经过调解,商家退还小郝2000元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