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曼谷协定》一企业省万元
8月3日,记者获悉晋江一石材企业在该市国检局报检25个柜瓷砖出口到韩国,货值71613.52美元。签证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引导企业申请办理“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享受优惠税率约1万多元人民币。据悉,这是晋江辖区内首次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按此计算,该公司一年出口300多个柜瓷砖到韩国,如果企业善于利用《曼谷协定》优惠税率,就可以得到直接的关税减让人民币20多万元。
目前我市出口企业对《曼谷协定》不甚了解或虽有了解,对方客户没有要求提供“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因此就没有办理,而国外的贸易客商也缺乏对《曼谷协定》的了解。为此,晋江市国检局有关人士提醒,外贸出口企业应积极探索产地证、互惠原产地证书利用的多种渠道,充分利用“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证书,通过与曼谷协定成员国、东盟国家加强贸易往来,推动区域性经济合作,进一步增强外向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 (记者桂生绍洋 实习记者婵玉苹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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