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惹争议 服企如何应对?
不久前,在广东省人大潮州团的小组讨论中,一位来自企业的基层代表向省人大代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大倒苦水,反映新法的实施增加了企业的风险。
与此同时,曾经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张茵更是公开表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
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于服装企业而言,究竟有多大影响呢?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服企老板们对于新法都有各自的说法。
题一 是否修改相关条款?
反方观点 新法使服企负担过重,部分条款需修改
A企业压力过大
北京派克兰帝童装公司副总裁吕智勇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太短,企业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难以判断员工的资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与中国的实际国情有差距,限定死的话,对企业会造成一定的负担。企业发展不好,就无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他认为,三个月的试用期比较好,签六年的合同对企业而言压力太大。
此外,新法实施后,企业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依据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对于这一点,吕智勇建议应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进行相应补偿的规定似乎有些苛刻。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人认为它虽然能缓解劳工荒,但当长期工作的员工在他的能力不能适应企业的时候,需要有一个合适的方式来解决。
B引发劳动就业紧张
山东铂金羔羊(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福松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工资水平相应提高了,企业还要为员工办理相关各项保险,用工成本有较大幅度上升。
因此,企业在岗位设置上会尽量精简,同时也提高了对员工的技能要求。
该人士称:“这就好像是10斤粮食,如果让人吃饱,可以养20人。如果大家吃半饱,可以养40人。现在新《劳动合同法》一出,意味着按吃好吃饱的方式走。那么,剩余的20人,只好饿死。”
天蚕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同刚则认为,中国的服装企业多为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劳动合同法》构成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压力,并进而影响招聘用工计划。由于行业竞争激烈,服企短期内难以涨价,盈利能力将明显减弱,这也将影响就业的增长。
正方观点 新法是保护企业的方式,不需修改
A帮助企业留住人才
考虑到新《劳动合同法》实行后,企业的辞退成本、法律风险更大,不少企业考虑签订3年以上的长期合同。某招聘企业负责人说:“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最低工资要求比较高,我们招人的话也要招一些有技术,有经验的,这样我们也能达到物有所值。”
他告诉记者:“在合同签定这块,我们企业可能比较倾向于长期合同,这也是针对岗位的需要,特别是企业的发展需要。长期合同对企业是一种保障,对员工也是一种保障。”
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秘书长万进表示:“服装企业流动性大,很多员工干着干着就走了。劳动合同法对服企职工而言是一种约束力,是留住员工的一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流动性。”
猫人董事长游林则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法对公司影响不大,这是国家对企业用工的一种合理的政策变革,实际也是在保护我们企业,能够为企业更好地留住人才。”
B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流失比较大,为了避免招聘到不合格的员工,要求负责招聘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招聘岗位的操作流程、工作职责及专业知识,能通过面试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职业操守。
此外,由于试用人员的数量减少,服企在面试时的测评将更加严格。这些都从一定层面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我们企业在招人的时候会比较慎重,希望能够招到最合适的员工。劳动法会使就业环境得到改善,我们会实行新的员工考评,并和人力资源部门合作进行人才招聘。”吕智勇副总裁表示,“新法实施以来,企业逐步在加强培训以及人力资源建设,争取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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