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风情之侗族服饰文化(组图)


一、民族概况

二、侗族服饰
侗族人的衣料,过去普遍使用自种的棉花,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细布绸缎只作盛装或配饰,现在也有的用“涤沦”、“的确凉”。喜着青、蓝、白、浅蓝色服。男子装束,与汉族相似,特别是年轻人更是如此。只有聚居在黎平、榕江、从江三县交界地区的,仍然保留着民族特色。头顶留团长发,挽成螺髻,或三四寸长的短发一团,不梳不挽,垂于脑后。穿右衽无领短大襟衣,宽筒裤,青布盘头,寒冬身系腰带,有的还足穿云钩鼻鞋。
在黎平、从江两县的大部份地区,则又不相同。所有妇女,春冬寒天,穿右衽短大襟衣,夏秋热天,穿短无扣对襟衣,帖身胸前兜一方布,遮身蔽乳,系一围腰,下着百褶布裙,脚裹绑脚或布套,挽偏髻或盘髻,上插一长约五六寸银簪。在榕江县的“七十二寨”,则与之殊异。穿大袖右衽宽衣,衣襟、袖口镶宽边大滚,上绣龙凤花卉,无不风雅清秀,朴实大方,富有浓郁的古朴之风。此外,还普遍喜爱银饰,尤以黎平、榕江、从江等县的侗族姑娘最为突出,每逢喜庆佳节,颈挂项链,耳吊银环,手着银镯、戒指,显得更加秀丽多姿。
秦、汉时期,在今广东、广西一带聚居着许多部落,统称之为“骆越”(“百越”的一支)。魏晋以后,这些部落又被泛称为“僚”。明代邝露所著的《赤雅》中说,侗族也是属于“僚”的一部分。现在侗族的分布和属于“百越”系统的壮、水、毛南等民族的住地相邻,语言同属壮侗语族,风俗习惯也有很多相似之处。侗族可能是由“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侗族经过原始社会发展阶段,于唐代由原始社会直接向封建社会过渡;有的人认为经过奴隶社会发展阶段。从唐至清,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建立羁縻州、土司制度,社会处在早期封建社会。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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